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和《关于加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天津相关单位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2012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0、2011年毕业未办理就业手续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市生源且年龄小于25周岁的应届及往届专科毕业生(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公告
天津相关单位于2月27日至3月6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相关单位综合信息网站及天津卫生人才网站发布公告,公布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等信息。
(三)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网址: http://www.tjwsrc.com/
报名时间:3月8日8:00至3月13 日24:00止。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和提示,上传照片并缴费后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设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卫生专业能力考试两个科目。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卫生专业能力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考试考务及命题工作,由天津相关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考试试题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
笔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外语水平、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
(五)体检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汇总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上报相关单位审批。经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毕业生录用手续。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咨询电话:23337795
附件下载: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