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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违反医保政策处罚的有关制度

        日期:2013年10月17日 16:22

         

        1. 门诊、住院患者坚持查证、验证,对故意骗保、知情不报者,一经查实所有责任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2. 自费及双方约定的项目在实施前必须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屡行签字手续后方可使用,未经家属同意或签字使用而引起的纠纷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3. 严格掌握费用标准,在患者出院时各种材料应填写准确完整,凡医保要求的各种附加材料在患者出院结算时应一并报至医保科,如因报送不及时而造成费用拒付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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