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相关单位颁布了《精神疾病防治服务规范(2012版)》,但其中一条却受到了媒体评论一边倒的质疑,有文章提出,“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等行为异常人员将成为疑似精神病患调查的线索”是否条件过宽,容易产生“被精神病”的风险。
按照要求,精神卫生调查是在社区进行,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来承担这种工作。而如果知道医务人员要上门进行这种卫生调查,现在,一种比较流行的态度有可能是厌恶和抗拒,很多人会找出各种五花八门的借口和理由来抗拒与抵制这项工作。
在中国,“精神卫生”还是一个很少使用的词汇,人们并不知道它的真正内涵,更多是把它与精神病联系在一起。而“精神病”则是一个带有羞辱色彩和暴力味道的名词,它会让人与“囚禁”、 “捆绑” 、“失去人身自由” 、“强制性药物治疗”等不人性的对待联想到一起。当一个人厌恶和憎恨一个人,一旦失去理智,他可能会告诉对方说“你是一个精神病!”尽管他可能并不理解,其实绝大多数“精神病”是和我们一样的正常人。主要的区别在于,他们是一群身处生活困境,更需要帮助和关心的人。
现在,“精神卫生调查”是帮助和促进,目的是为了增进社会的健康水平,而不是一种多么多余,或者是无聊的工作。如果我们不意识到这一点,选择的是相反和错误的方向,对眼皮底下的精神卫生状况视而不见,对待那些需要帮助和保护的人冷漠而麻木,让他们跌入泥潭中自生自灭,我们其实就等于很隐蔽地在破坏社会健康的土壤和气候,最后甚至每一个人都将有可能身受其害。
如何妥善而有力地帮助到他们?应该是政府有责,企业有责,人人有责。比如作为个体的人,我们自己至少能够做到:把门为医务人员打开,以严谨而不戏谑的态度来对待这种精神卫生调查;至少能够尊重精神病患者家庭,不带有色的眼光歧视他们,给他们更多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