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组织制定门诊办公室工作计划,提出改进窗口服务措施、流程,为患者提供便捷的服务。
2. 协调各窗口科室协作关系,杜绝“三长一短”现象。
3. 落实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方便患者就医。
4. 组织检查门诊医务人员医德规范,维护门诊就医环境。
5. 接待和处理门诊患者和家属来信来访工作,并及时予以解决和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院长。
6. 严格掌握各种图章的使用原则,秉公办事、一视同仁。出具《诊断证明书》时,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正式《介绍信》,司法部门因办案需要了解病情可摘抄或复印病历,一般不出具 《诊断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