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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第二届人民满意的“好医生、好护士、好医院”和第八届“十佳”

        日期:2012年5月16日 09:40

        医务工作者的实施方案


         

        各分会、科室:
        为深入发掘和总结卫生行业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宣传学习先进,积极营造氛围,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性,推动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相关单位党委、相关单位决定在全市卫生行业评选第二届人民满意的“好医生、好护士、好医院”。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好医生、好护士”评选范围侧重工作在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上届当选的“好医生、好护士” 仍可参评,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
        2. “十佳”医务工作者从本届“好医生、好护士”中择优产生,该荣誉称号享誉终身。历届“十佳”医务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得者,可参加本届“好医生、好护士”评选,但不再参评“十佳”医务工作者。
        3.“好医院”评选范围为卫生行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上届当选的“好医院”仍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人民满意的“好医生、好护士”评选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评)
        1.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勤于思考,改革创新做出实绩。
        2.熟练掌握专业技能,业务水平较高,患者普遍认可。在本行业开展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中成绩优秀,表现突出。
        3.具有大局观念,较强团队意识,团结协作,群众基础较好。
        4.诚实守信,医德高尚,视患者为亲人,处处为患者着想。服务态度好,得到患者认可,医德档案无不良记载。
        5.长期工作在农村或边远地区,成绩突出,为当地群众所信任。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好医生”需具备:
        1、连续两年内没有医疗纠纷和患者投诉。
        2、两年内病历书写均达到甲级病历。
        3、两年内“三基”考试均合格。
        4、两年内至少获得过一次院级“优秀医生”、“优秀病区医生”、“优秀科医生”荣誉。
        “好护士”需具备:
        1、两年内在优质护理服务中表现突出,无投诉。
        2、两年内护理理论年终考核合格。
        3、两年内至少获得过一次院级“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荣誉。
        (二)“十佳”医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医务道德素质好。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较高业务素养、较强组织能力和创新精神。
        2.本职工作成绩好。认真钻研医学科学知识,现岗成绩优异。科技创新取得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承担局攻关及以上科技项目者优先。
        3.模范带头作用好。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医德高尚,廉洁行医,有突出事迹,在本单位开展的各项业务评比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4.群众口碑好。热爱本职工作,勤勤恳恳,认真负责,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发挥较大作用,受到社会和患者赞誉。
        (三)人民满意的“好医院”评选条件
        1.整体发展态势好。严格执行党的卫生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无安全隐患,无集体上访,无重大医疗事故。
        2.民主管理制度全。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制度落实有力。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群众中威信高,干群关系融洽,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服务社会形象佳。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监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认真履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务,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服从调遣,保质完成。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达标。 无违法乱纪行为,无负面批评报道。
        4.医疗服务质量优。严格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加强医院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核心制度,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在落实医院“环境年”建设、无假日门诊、对口帮扶“三项重点工作”中成绩显著。
        5.患者满意程度高。医疗流程方便快捷,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行预约诊疗服务,方便患者就医,患者满意度调查排名靠前。
        6.院容整洁院风正。医疗环境24小时保洁,服务设施完好,标识醒目,就医环境整洁温馨。医疗废物处理规范,污水处理达标,节能降耗成绩显著。职工言谈举止文明,文娱活动丰富多彩。
        三、评选程序
        (一)分会推荐阶段(2012年5月3至5月13日)
        1.科室提名推荐。由各科室根据评选条件,讨论推荐本科室人民满意“好医生、好护士”候选人预备人选,每科室推选“好医生”、“好护士”各一名,要求预备人800字事迹材料,宋体字,题目要求二号字,内容四号字, 5月14日前将事迹发到工会邮箱同时报纸质材料一份,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工会邮箱:andinggonghui@163.com)
        2.产生初步人选。医院工会汇总科室推荐情况,于5月17日—20日组织职工进行差额投票,产生“好医生、好护士”初步人选。医院职工投票率要在职工总数的60%以上。
        3.单位集中报送。各单位投票产生的初步人选,再经单位党组织集体讨论通过,并公示一周后排序报相关单位。
        “好医生、好护士”初步人选名额,一般按职工总数3‰比例推荐;“十佳医务工作者”,一般按1‰比例推荐。对特别优秀者,也可不受推荐比例限制,推荐人数超过2人时需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4.“好医院”由各单位自荐,单位党委要形成推荐意见并加盖党委公章。区县所属医疗卫生机构要经区县卫生局党委同意,原则上各区县卫生局报1所单位。
        (二)相关单位审评阶段(2012年6月1日至8月31日)
        1.确定候选人和候选单位。由相关单位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基层单位推荐的初步人选和自荐单位进行评议,拟定“好医生、好护士、好医院”候选名单。
        2.公示及流调。将候选名单连同简要事迹在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邀请市有关单位进行满意度调查。
        3.局党委讨论审议。局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媒体公示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形成初步意见后,提请局党委常委会审议并确定评选结果。
        4.媒体公布。评选结果在新闻媒体公布。
        (三)表彰奖励(2012年9月)
        相关单位召开表彰大会,对当选的“好医生、好护士、好医院”和“十佳”医务工作者予以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搞好评选工作,院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吴宪;
        副组长:薛利、田红军、杨建立;
        成  员:张艳君、王  颖、李  翔、张  婕、陈仲贤、张  靖、高  昕、曹大卓、李红英、刘秋芬、于  娜、康  莉、徐志刚、张殿忠、穆成章、康  莉。
        设办公室(在院工会)。各科室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实施。要深入领会评选的目的,既重视结果,更重视过程,按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评选推荐工作。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按照“好中选优”原则,真正把德高业精的医护人员和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医院评选出来,树立卫生行业形象,充分展示卫生队伍精神风貌。
        3.宣传典型,促进工作。要把评选工作与宣传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氛围结合起来,要悬挂相应内容的标语口号,努力在本单位形成学先进、争先进的热潮,进一步提高卫生服务水平。
        详见http://www.tjjsad.com/otype.asp?classid=1&boardname=%BA%C3%D2%BD%C9%FA%BA%C3%BB%A4%CA%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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